宁招考〔2022〕9号
各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各初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南京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宁招委〔20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军人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执行。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二、加分资格认定审核部门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核。
2.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警察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由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审核。
3.台籍青年,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
4.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侨务部门审核(报市侨务部门备案)。
5.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6.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由南京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审核。
7.符合南京市军人教育优待相关规定的军人子女,由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由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统一审核。
三、日程及手续
5月上旬,申请照顾加分的考生在报名点(初中校或区招考中心)领取《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见附件1)。报名点应在“学校意见”一栏内确认考生身份并加盖公章。
5月16日至27日期间,考生携带办理加分应出具的材料(见附件2),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审核手续,将盖有审核章的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统一交到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军人子女直接交到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或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6月1日前,区招考中心(招生办)上报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材料(军人子女除外),包括照顾对象名册、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按考生建档号顺序整理。
6月13日至17日,市招考院将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建档号、姓名、初中学校和属何种照顾对象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edu.nanjing.gov.cn)上公示。如有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立即取消加分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2.南京市办理加分审核单位信息和应出具的材料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5月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