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此提醒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遵守以下应试要求:
一、考前健康监测
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须从考前7天起,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填写《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并于每场考试时上交。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熟悉考点,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保持安全距离。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健康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异常(≥37.3℃),并伴有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建议放弃考试并及时就医,确保身心健康。考生如坚持参加考试,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控安排。
5.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与安排。
四、其他提醒事项:
1.自学考试一年多考,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务必遵照南京市考试健康应试须知相关规定积极备考,在确保身体健康的状况下参加考试。
2.如因出现检测阳性、身体异常等情况放弃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具体详见《关于受理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通告》。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南京社考”微信公众号,提前做好应试准备。
附件: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docx